三项制度 三个决不能 三个不得
宁德环保工作有了尚方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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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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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环保工作有“三项制度”,“三个决不能”、“三个不得”,这是宁德市委、市政府授予环保工作的尚方宝剑,由此确立了环境保护在推进宁德市又好又快发展中的重要战略地位,并强烈影响着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的执政理念。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要求环境执法手要硬,脸要黑,敢于说不,这在福建政坛和环保系统传为佳话。 “三个决不能”是宁德市委书记陈荣凯提出的,即决不能把降低环保门槛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决不能在接受发达地区产业转移中接受污染转移,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市长陈家东提出了“三个不得”,即不得降低环境评价相关要求,不得以牺牲当地生态环境为代价,不得出台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已出台的要坚决清理到位。 根据这些原则,宁德市委、市政府不断完善了宁德市环保“三项制度”,即环境保护约谈制度、环保单列乡镇考核管理制度、评优创先环保一票否决制度。从组织保障、资金投入、决策层面等方面推进环境保护事业加快发展,切实把保护环境作为优化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来落实。 《环境保护约谈制度》。即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被挂牌督办责令停产(业)治理或被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因行政不作为而未按要求完成环保任务、实现环保目标的地方政府和部门负责人,分级组织约谈。就在今年世界环境日前夕,宁德市政府副市长周秋琦又组织宁德市环保局、经贸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督察室、市政府督察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约谈了寿宁县、古田县政府的主要领导以及寿宁县斜滩镇、古田县鹤塘镇政府领导。督促寿宁县政府加快落实市政府关于升达钢业有限公司的有关整改要求,促进古田县政府更加重视敖江流域环保工作,解决环保热点问题。 宁德市单列乡镇环保管理制度从2000年就开始试行。单列乡镇名单由宁德市委组织部、市环保局根据各地产业发展和环保工作实际,在逐年开展环保检查考核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宁德市规定,环境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环保单列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不得提拔、重用和创优评先。但近年来,部分单列乡镇环境问题再次突显,尤其是石板材企业的环境污染严重。因此,根据市环保局建议,经宁德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3个从单列乡镇党委书记岗位上提拔上来的副处级领导干部,被暂停工作,回到原乡镇,与当地政府一起抓石材业污染专项治理,通过治理验收后方可回新岗位履职。这一决定使单列乡镇环保管理制度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得到极大增强。 宁德市还规定,各类评优创先活动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在申报、审批时必须先征求环保部门意见,在审批表中增设环保部门意见栏。2008年4月,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未完成减排目标与任务的县(市、区)政府、部门以及企业的评优创先实行一票否决。今年在推荐全省突出贡献企业家中,宁德市环保局依照规定否定了闽东丛贸船舶实业、古田天宝矿业、福建省闽东力捷迅药业、福建三祥工业新材料有限公司等4家重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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