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政府近日印发了《滇池蓝藻暴发应急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预案》确定了滇池蓝藻重点防范区域和其他突发水域范围及滇池蓝藻暴发级别的评定标准,以及蓝藻暴发达到严重级、危害公共安全级时将启用的应急处置及防范措施。 《预案》对打捞后蓝藻的最终处置、环境执法监督、滇池流域内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主要湖湾大型围隔养殖滤食性鱼类、蓝藻处置科研成果的转化及应用示范、资金保障等均做了明确要求。 为确保蓝藻暴发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序进行,昆明市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滇池管理局、环保、水利、财政、科技、气象等部门和滇池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以及沿湖4县、区政府领导为成员的滇池蓝藻暴发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蓝藻大规模暴发应对处置的组织领导、指挥和综合协调工作,适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 《预案》规定,蓝藻暴发达到危害公共安全级时将采取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和部署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实施;向公众发布蓝藻暴发紧急通知,并告知公众应采取的应急防范措施;暂时停止将滇池作为饮用水(备用)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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