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支队喜获“南京市文明单位”
|
|
2008-04-22
|

|
面对繁重的环境监察任务,支队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紧密联系环境监察工作实际,全力推进文明创建工作,为打造精干、高效、廉洁、文明的执法队伍,圆满完成新形势下环境监察任务注入了生机和活力。在文明创建过程中,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文明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坚持思想发动和创建专题教育,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争创文明单位、促进支队全面建设和健康发展上来,不断提高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考核评比“一票否决”的工作机制,签定目标责任状,将创建工作贯穿全年工作始终,渗透到环境监察执法的全过程。二是强化学习教育,提升全面素质,为文明创建打牢扎实的思想基础。三是建章立制,严格管理,为文明创建提供可靠的制度保证。四是坚持政务公开、阳光队务、重大工作决策公开、廉洁从政、内部监管、执法情况反馈等制度,确保了执法公正、公平、公开、高效、廉洁、文明。五是加强班子建设,坚强核心领导,为文明创建发挥模范引领作用。经过支队申请、市局推荐、市委建工委初评,市支队被南京市委、市政府授予“2005-2006年度南京市文明单位”。
| |
|
|
|